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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作者:教务处 来源:未知 更新日期:2011-12-13 浏览次数:

 

   为维护我省美术类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美术类考生更好地备考和顺利地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教学厅[2008]15号),现将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试性质
  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着重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或按美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专业对美术技能的基本要求,为高等学校选拔美术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范围和形式
  (一)考试科目。我省2012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试科目为造型基础(素描)和色彩基础两科。造型基础(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色彩基础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认识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二)考试范围和形式。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我省2012年造型基础(素描)和色彩基础的考试范围均为静物。考试形式以文字命题结合图形素材的方式。

  三、命题原则
  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命题工作,将以中学的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基础,兼顾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四、考试用具及要求
  (一)考试用纸。考试用纸为4开优质专用素描纸,由考点统一向考生提供。考试用纸的左上角为考生信息条粘贴处(约10cm×4cm);信息条右侧设有按手印处(约2cm×4cm);左侧上半部分为试卷信息栏,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姓名、准考证号等,由考生考试时填写(约4cm×15cm);左侧中间部分为考试要求(约4cm×11cm);左侧底端设有按手印处(约4cm×2cm);上侧的空白区域,供评卷使用(约40cm×4cm);左侧、上侧以外部分为考生答题区域(约46cm×33cm)。
  (二)其他用具。考试用笔、画板、画架及相关用具由考生自备。
  (三)考试要求。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不得污染、损坏不干胶考生信息条上的条形码和其他信息,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污染、标记。其他要求按考场规则执行。

  五、考试时间
  美术统考于2011年12月1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8∶30—11∶30: 造型基础
  14∶00—17∶00:色彩基础
  造型基础(素描)和色彩基础的考试用时均为180分钟。
  六、成绩评定
  根据我省2012年美术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造型基础(素描)、色彩基础单科满分为150分,两科总分为300分。
  以上说明仅适用于我省2012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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